2026 職場霸凌新法上路:雇主必懂的 4 大義務、調查 SOP 與自檢指南
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已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10 人/30 人/100 人的責任分級、未設申訴管道的罰則、以及收到申訴後每一關的法定時限。
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已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這一區整理雇主依規模該做什麼、收到申訴後的法定時限,以及被申訴人是老闆本人時的處理方式。
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已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10 人/30 人/100 人的責任分級、未設申訴管道的罰則、以及收到申訴後每一關的法定時限。
被申訴的是負責人時,內部調查失去公正性,勞工可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——這條多數企業的制度裡根本沒寫。
門檻是 10 人不是 30 人。10 人以上就必須設置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;30 人以上才要訂定防治措施與指定專責單位。附最小合規清單。
10 個工作日決定受理、受理翌日起 7 個工作日登錄系統、調查 2 個月、決定 1 個月。一張表看完全部法定期限,含最常整條被漏掉的那一步。
100 人以上初次調查才需外部委員達二分之一——但 30 人以上走到申復階段,同樣至少要有一位外部專業人士。含人數、性別比例與迴避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