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繞去買東西摔傷,也算通勤職災嗎?
「日常生活所必需」的繞道到哪裡為止?認定標準、公傷病假,以及最常被漏算的保險抵充等待期。
通勤職災認定、公傷病假、原領工資補償與保險抵充。這一區的重點是把「該給的給足、不該重複給的不要多給」算清楚。
「日常生活所必需」的繞道到哪裡為止?認定標準、公傷病假,以及最常被漏算的保險抵充等待期。
勞基法第 59 條是無過失責任,員工自己不小心也一樣要補償。而「有保勞保就不用付」是最貴的誤解——前三天保險不給付,第三個月起只剩七成。
職安法第 37 條規定四類災害應於八小時內通報,其中「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」最常被誤判為不用報。而在許可前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。
按月計酬者以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。關鍵在「正常工作時間」——加班費不計入,而職業病另有取平均工資的但書。
職安法第 6 條第 2 項涵蓋重複性作業、過勞,以及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。辦公室沒有機器,一樣適用。